互联网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年检是每年的1月4号到3月31号,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持有者向通信管理局提交公司的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业务情况,通信管理局对该公司持有的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进行常规性和真实的检查。如没有按时年检或有违规和虚假性者,通信管理局将吊销该公司的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如被吊销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公司 将三年能不能再申请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信管理局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对已取得该地区电信增值业
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年检。
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获得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凡未参加年检的,通信管理局将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的规定,对所发许可证按年检不合格处理。
对于年检合格的持证单位,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持证单位,责令限期15日整改。持证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解决存在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整改问题分析、
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对于整改合格持证单位,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同时注明“经整改合格”。
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年检不合格处理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一)持有通信管理局颁发有效的互联网经营许可证;
(二)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持证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三)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持证公司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
(四)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公司法人身份证;
(三)互联网经营许可证;
(四)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
(五)网站接入协议或主机托管协议;
(六)接入上的ISP证或托管上IDC证。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年检是每年的1月4号到3月31号,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持有者向通信管理局提交公司的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业务情况,通 信管理局对该公司持有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常规性和真实的检查。如没有按时年检或有违规和虚假性者,通信管理局将吊销该公司的互联网经营许可证。 如被吊销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将三年能不能再申请办理。